國家檔案局 令 第14號:國家檔案局關于修改《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 信息時間:2021-01-1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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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檔案局令第14號
《國家檔案局關于修改〈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已經2018年12月14日國家檔案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長 李明華
2018年12月24日
國家檔案局關于修改《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與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不相適應的法規規章修訂等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8〕69號)要求,我局決定對《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國家檔案局令第6號)予以修改。
一、將第七條修改為:“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電子公文可以僅以電子形式歸檔。電子公文歸檔應當符合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的要求。”
二、將第十三條修改為:“電子公文形成單位應在電子公文歸檔時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進行檢查?!?/span>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